平减价格指数又称减缩价格指数,是指用剔除物价物价变动前的产值除以剔除物价变动后的产值之商,它反映名义产值剔除物价及通胀因素后的真实指数。计算中一般用现价价值指标变化率除以不变价价值指标变化率所得到的价格指数就是平减价格指数。它可以为测定相互交换商品的实际价值,国民所得的实际价值和实际物量变化提供有效方法。
我国目前所用的不变价价值指标就是基于1996年的价值指数(基年)来计算的。
平减价格指数计算基础比物价指数更广泛,涉及全部商品和服务,除消费外,还包括生产资料和资本、出口商品和劳务等。因此这一指数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一般物价水平走向,是对价格水平最宏观测量。
目前我国统计工作掌握的是各个方面的价格指数,如零售物价总指数,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总指数,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总指数,生活费用价格总指数等等。在经济研究中要想从宏观经济角度全面了解物价变化情况,尚需要掌握一些综合的价格指数,如国民生产总值价格指数,国民收入价格指数,或各部门产值价格指数等。通常就是利用当年价格产值指数与可比价格产值指数相除,推算出相应的平减价格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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